欢迎光临易诚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官网!
财富热线
0416-2115647
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规定施行
来源:易诚金融资产  发布时间:2020.02.12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规定,审判执行与委托拍卖将分离,通过统一信息平台使拍卖标的信息披露最大化,法院不再编制委托评估、拍卖机构名册。 
  该规定实施后,将由司法辅助部门统一负责对外委托拍卖,作为拍卖机构与执行部门的中间协调部门,隔断执行人员与拍卖机构的关联;统一拍卖场所,即涉诉国有资产通过省区市级以上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证券类拍卖通过证券交易所来实施;其他司法委托拍卖则纳入拍卖机构统一的拍卖平台进行。
相关链接:
联系我们第一时间了解资产动态讯息
版权所有:易诚金融资产
技术支持:辽宁华睿科技有限公司
举报电话:18641601211   举报邮箱:307038793@qq.com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 省委网信办举报中心